央廣網北京7月21日消息(記者 孫汝祥)“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董責險,推動一些問題的解決,讓董責險這一市場化的工具真正發(fā)揮它在資本市場中的作用。”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海鋒近日做客第10期《中上協(xié)會客廳》時強調,董責險是一個具有諸多好處的市場化避險工具。

作為本期會客廳主導嘉賓,何海鋒引導參與嘉賓圍繞“利弊董責險”主題深入剖析,熱烈探討;作為公司和金融爭議解決領域的執(zhí)業(yè)律師,何海鋒也貢獻了自己的洞察與思考。

何海鋒表示,應該破除董責險理賠難、董責險會助長道德風險等理解誤區(qū)。同時要協(xié)同各方力量,做好董責險頂層制度設計,營造有利于壯大董責險發(fā)展、發(fā)揮董責險功能的良好生態(tài)。

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海鋒

董責險冷熱之變

董責險即“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”,作為一種特殊的職業(yè)責任保險,董責險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監(jiān)高履職過程中,因工作疏忽、不當行為被追究責任時,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。

董責險起源于美國,有近百年歷史,目前投保率在95%以上。在港股市場上,董責險投保率在80%以上。而在A股自2002年引入董責險之后,其投保率一直不高。

何海鋒表示,直至2020年新證券法生效實施,在康美藥業(yè)案、瑞幸咖啡案爆發(fā)之后,董責險的熱度才不斷地上升。今年上半年,已有2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發(fā)布公告,準備購買董責險。

針對董責險董責險這一波熱度是怎么起來的問題,何海鋒總結,董責險總體數(shù)據(jù)的增長,除了得益于外部環(huán)境包括案例、制度、監(jiān)管的推動,上市公司自身意識的提高,維權律師維權意識的提高之外,還得益于保險公司自身產品的不斷優(yōu)化,能夠提供更多增值的服務。

“一份保單不光只有一個補償賠償?shù)墓δ,還能為客戶提供更高的價值,可能也是拉動這一波董責險熱度升高的一個原因!焙魏dh說。

理賠難題需澄清

何海鋒認為,董責險由冷轉熱,除了外部環(huán)境發(fā)生改變外,董責險自身的正向功能也是重要因素?偠灾,董責險能夠幫助企業(yè)完善公司治理,轉嫁責任風險促使董監(jiān)高恪盡職守,維護投資者權益,已經在資本市場上形成共識。

不過,針對董責險的質疑與爭議并不會因此完全消失。

“我們知道了董責險這么多的好處,為什么大家心里還有顧慮呢?我作為一線的律師,也跟上市公司多有交流,他們一個顧慮是,也知道董責險的好處,但是沒有聽說哪家上市公司獲得了賠償!焙魏dh表示,不少上市公司認為,保險跟其他產品不大一樣,雖有千般好處,但是賠不了或不能賠就一點用都沒有,反倒成為一種損失。

在何海鋒看來,理賠難是一個需要去澄清的問題。

對此,險企代表強調,A股董責險實際賠付案例還不是很多,一方面是因為當前董責險覆蓋率還不是很高,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相關訴訟過程較長,觸發(fā)賠付的案子目前大多還都在進程之中。而與A股相比,中概股得到賠付的案例多得多。嘉賓們相信,A股董責險的賠付將來也會跟進。

“對于理賠難,嘉賓分析完之后,我們發(fā)現(xiàn)這應該是個誤會,或者說是一個根深蒂固的誤解。”何海鋒如是說。

董責險不會助長道德風險

關于董責險的爭議,除了理賠難之外,還有道德風險問題。

何海鋒提出,有觀點認為,董責險將董監(jiān)高的責任風險轉嫁給了保險機構,會大大弱化法律對董監(jiān)高的約束機制和威懾效果,進而降低董監(jiān)高的職業(yè)責任并激發(fā)其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行為。

針對這一質疑,與會嘉賓一致認為,購買董責險不僅不會增加道德風險,反而會降低風險。因為董責險承保的風險是有限的,財務造假、虛假交易等故意違法行為,董責險是不予保障的。因此,買了董責險并不等于就進了“保險箱”。同時,保險公司也不會接受所有上市公司的投保。

何海鋒強調,董責險“引發(fā)道德風險”的論調,無論在理論上還是邏輯上都是不成立的!岸熾U本身并不會加重道德風險,這個結論已經得到歷史的驗證!

建立并優(yōu)化董責險生態(tài)

展望未來,董責險如何才能壯大發(fā)展,更好地發(fā)揮它應有的作用?

何海鋒表示,雖然近幾年A股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的熱情高漲,但相比美股、港股市場,A股市場董責險投保率仍然是比較低的。從法律制度層面看,董責險制度也沒有特別的完備。

“董責險的未來,還需要行業(yè)供給方、需求方、中介、研究學者各方,一起考慮怎么才能發(fā)揮董責險作為市場化避險工具在資本市場中應該有的作用!焙魏7迦缡钦f。

嘉賓們指出,保險公司要在承保和理賠中為客戶提供更多的專業(yè)化服務,在吸收國際先進經驗的同時做好本土化。

何海鋒則從律師視角建議,證監(jiān)會在對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作出行政處罰、法院在判決相關索賠訴訟案件時,都應該考慮相關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的因素。

此外,何海鋒還認為,通過律師代表保險公司參與到行政處罰前期調查階段、法庭抗辯流程中,能夠促使證監(jiān)系統(tǒng)、法院更強烈地意識到董責險機制在發(fā)揮作用,有助于建立、優(yōu)化董責險生態(tài)。

“希望更多人了解董責險,讓市場化的工具真正發(fā)揮它在資本市場中的作用!焙魏dh表示。(央廣資本眼)

編輯:孫汝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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