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拉薩市消協(xié)、工商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“雙十一”網購消費警示
這周六就是“雙十一”了,很多市民也一定摩拳擦掌準備買買買了,可在各種令人眼花繚亂的促銷中,市民該怎么去正確消費呢?昨日,為引導網購消費者樹立一個理性、健康、安全的消費觀念,結合前期網購投訴情況,在“雙十一”前夕,拉薩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和拉薩市工商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“雙十一”網購消費警示,提醒消費者要提防消費陷阱。
“雙十一”即將到來,從中消協(xié)2015年、2016年連續(xù)兩年針對“雙十一”開展的體驗式消費調查顯示,盲目、沖動消費明顯,部分平臺商家的商品質量與誠信問題仍很突出,消費者權益受損情況反映問題集中。
拉薩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倡議:電商平臺和相關經營者要自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,牢固樹立誠實守信理念,主動規(guī)范經營行為,不夸大宣傳,不虛標價格,不誤導消費者,切實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優(yōu)質服務,營造放心舒心的消費環(huán)境。
選擇正規(guī)電商平臺,謹防網絡欺詐
拉薩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建議消費者“雙十一”購物時選擇經營規(guī)模較大、訪問量較大、信譽度較高的網站,謹慎對待未經認證或非正常彈出的網站鏈接,避免誤入“釣魚網站”。
使用安全支付,謹防信息泄露
盡量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付款或者貨到付款,不要輕易相信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轉賬、匯款至私人賬戶,以及通過發(fā)送付款鏈接頁面或掃二維碼等方式進行付款;注意不要隨意填寫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、銀行賬號、密碼等個人信息,防止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銀行卡被盜刷。另外,遇到支付不成功等情況,應先聯(lián)系賣家查詢訂單情況。
不要盲目支付定金
根據《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“定金”具有處罰性,一旦支付,不可退;“訂金”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,如果消費者一方不想購買商品,可以與經營者協(xié)商解決返還。消費者不要盲目支付定金,正確區(qū)分“定金”與“訂金”。同時,謹防部分商家隨意擴大或縮小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“三包”等使用范圍,如有不明白的地方,要在付款前找商家確認清楚,避免因為誤讀而造成錢財的損失。
理性對待促銷及廣告宣傳,避免沖動消費
“雙十一”期間,電商們五花八門的促銷廣告,很易讓消費者沖動消費。因此,建議消費者不要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,更不要被“優(yōu)惠”“折扣”“便宜”“返現(xiàn)”等沖昏頭腦,警惕價格陷阱,避免權益受損。市民購物時應提前關注商品價格波動,并通過多平臺多渠道對比價格,核實優(yōu)惠折扣的真實性。
購買商品時,應索要發(fā)票或收據
消費者應對網上商家的宣傳、活動、聊天記錄、訂單詳情提前做好截屏,保留好證據。消費者在網購中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,可通過電商平臺、賣家以及快遞公司協(xié)商處理。若協(xié)商未果,消費者應及時撥打“12315”向賣家或交易平臺所在地工商部門或消費者組織投訴,及時維護合法權益。(韓海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