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毒販藏毒92斤獲死刑 哭訴自己是文盲遭栽贓
2015-04-17 07:09:00 來源:新快報
聽聞被判死刑,林某花痛哭。通訊員羅偉雄/攝
吳某豐被法警帶進法庭。通訊員羅偉雄/攝
“我是文盲……我是被栽贓的!”聽到死刑判決后,林某花仿佛無法承受,哭著表示要上訴。去年1月,警方破獲一起毒品交易案,賣方是林某花。后警方在她的屋子里查處各式毒品超過40公斤。昨日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“廣州中院”)認定其犯販賣、制造毒品罪,應判處死刑。同日,廣州兩級法院對51名涉毒罪犯進行集中宣判,過半被處以重刑。廣州中院法官指出,近年來毒品犯罪一直呈高發(fā)態(tài)勢,女性犯罪有所增加。
51名毒犯被判刑 其中3人被處死刑
昨日上午,廣州市兩級法院開展集中公開宣判毒品犯罪案件專項行動。廣州兩級法院公開宣判毒品犯罪案件40件,共計5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死刑不等的刑罰。
“51名被告人中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有27名被告人。”廣州中院工作人員介紹,其中3人一審被判處死刑、5人被判死緩;還有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據了解,40件案子涵蓋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、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6個罪名,涉及犯罪手段多樣。包括租住房屋開設“作坊”制造毒品、以郵遞物流方式販賣毒品、出入境時選走無申報通道走私毒品、駕車運輸毒品、雇用“馬仔”交接毒品、秘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。涉案毒品種類包括甲基苯丙胺(俗稱“冰毒”)、海洛因、氯胺酮等,折合甲基苯丙胺共計7余克。
毒品犯罪向低齡化發(fā)展 女性犯罪數量增多
“近年來(毒品犯罪)一直呈現高發(fā)態(tài)勢,且有向低齡化發(fā)展、向農村地區(qū)蔓延、容留吸毒、女性參與犯罪增多等趨勢!睆V州中院刑一庭負責人表示,毒品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,如今甚至造成一些農民因毒返貧,也有個別農村年輕女性因以販養(yǎng)吸,被利用參與販毒等現象出現。
來自花都法院的統(tǒng)計數據顯示,近三年來,花都法院審結的毒品犯罪案件,涉及女性犯罪的有45件46人,占全部毒品犯罪的8%。其中,2012年女性犯罪14件15人,2013年20件20人,2014年半年就查了11人,犯罪人數逐年上升。
廣州中院工作人員介紹,如今在社會上,以販養(yǎng)吸的個人小額毒品犯罪占有較大比例,交易數額小,隱蔽性強。真正的毒品所有人和大毒梟,很難抓獲。此次對毒品案件進行集中宣判,在于向群眾表達禁毒的決心。此批案子仍然體現嚴懲處的高壓態(tài)勢,故而對其中販賣、制造毒品數量大、主觀惡性深、人身危險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適用死刑。
窩點查出46公斤毒品 “單親媽媽”被判死刑
典型案例
昨日上午,廣州中院刑庭外,家屬嚎啕的哭聲,響徹走廊。一個又一個毒品犯罪人員,前來聽判。四十歲的林某花,是其中的一個。
出租屋發(fā)現大量毒品 卻否認販毒制毒
2013年11月,袁某龍與張某連(均已起訴)兩人向林某花買冰毒。交接完后,被民警逮個正著。兩個月后,民警將林某花和葉某聰(另案處理)抓獲,在她包內檢出毒品16包共16克多。
之后,民警來到林某花租住的屋子,發(fā)現大量的毒品成品和原料工具,查獲含冰毒、海洛因、氯胺酮成分的毒品共計達46公斤。之后,檢方以販賣、制造毒品罪對她進行起訴。
庭審中,林某花否認販賣、制造毒品,說自己是文盲,是被一個叫“萍姐”的人利用了。辯護人認為,林某花應該定性為非法持有毒品罪,是從犯。
自辯怕孩子遭報復不敢說出背后之人
但“萍姐”到底是何方人物?林某花始終沒法給出任何個人信息,連何時認識都無法說清。法官認為這著實不符合常理。
經查,公安機關對林某花進行長期跟蹤,后來通過偵查,提前獲知林某花有交易,張某連等人和林某花有多次通話記錄。人贓并獲,法院認為證據鏈已經完整,足以認定林某花販毒、制毒,應當對其判處死刑,并處沒收財產。
昨日宣判以后,林某花沉默幾秒后,突然情緒激動喊冤。當法官詢問她聽清楚沒有、提醒可提交上訴狀時,她聲稱“聽不清楚”、“文盲不懂寫上訴狀”。
“我就是掃掃地,為了孩子讀書才打工,每個月賺兩千塊……”林某花似乎憤怒又傷心,當庭哭著傾訴自己身世。她說丈夫失蹤了幾十年,她一人獨力撫養(yǎng)孩子長大,孩子因為家窮早早出外打工,后來受傷殘疾,她內心虧欠極了。
“我怕他們報復我的孩子……”林某花說自己一直不敢說出真相,但她真的是被栽贓的。法官因此提醒她可以把實情寫進上訴狀,也可進行檢舉。
販賣假毒品 一樣要判刑
2014年12月9日,張某龍經電話聯系后,去到番禺區(qū)大石鎮(zhèn)大石地鐵站,以1000元的價格販賣“毒品”一包給鄧某強(另案處理)后,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。
隨后,民警在張某龍?zhí)幚U獲現金1000元、移動電話一臺,在鄧某強處繳獲凈重0.82克的白色晶體一包,但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。
不過,張某龍對在進行“毒品交易”供認不諱。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龍在實施犯罪,只是這在過程中,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屬于犯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。鑒于其能如實供述自己,可從輕處罰,決定判處張某龍犯販賣毒品罪,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1000元。
毒販要寄萬克毒品到上海 快遞員發(fā)現可疑報警抓人
2014年4月17日13時許,男子吳某豐到廣州市白云區(qū)的快遞公司營業(yè)點,以“老姜泥”、“發(fā)泥”等名義,交寄兩個裝有毒品的紙箱,擬快遞至上海市?爝f公司員工開箱檢查發(fā)現可疑,便未將紙箱付運。兩天后的傍晚,吳某豐再次將兩個裝有毒品的紙箱交給該公司的快遞員,擬快遞至上海市。
該公司員工發(fā)現吳某豐這兩個紙箱可疑,于是報警,把4個紙箱交給公安機關。民警打開紙箱檢查,發(fā)現高純度冰毒共1.1萬多克。2014年4月21日,公安機關在白云區(qū)嘉禾街一餐廳抓獲吳某豐,在其身上繳獲毒品1包。
廣州中院經審理認為,吳某豐雖然是初犯,也能如實供述,但他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,且含量高,社會危害性極大,酌輕情節(jié)不足以折抵罪過。昨日,法院決定對其判處死刑。
編輯:李江雪
關鍵詞:毒品;被判死刑;死刑判決;被判處死刑;女毒販
2015-04-10 17:20:00
2015-04-08 08:58:00
2015-03-28 18:30:23
參與討論
我想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