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濟南7月2日消息(記者桂園)山東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、省人社廳近日印發(fā)《關于完善高等學?冃ЧべY內部分配辦法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提出,要落實高等學?冃ЧべY分配自主權,逐步加大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,到2020年年底,獎勵性績效工資實際分配總量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占比一般不低于70%。并加大對教學型名師、教學成果獎的績效激勵力度。
根據《意見》,要落實高等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。高等學校根據特色發(fā)展、人才培養(yǎng)、人員結構和崗位類別等因素,按照規(guī)定程序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,自主確定收入分配辦法,自主確定績效工資的具體項目、標準(省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的除外),自主實施績效考核,自主搞活績效工資分配。下放內設二級單位分配自主權。鼓勵高等學校根據二級單位的發(fā)展目標、工作任務、年度考核、成果貢獻等情況,將績效工資總量切塊到二級單位,由二級單位進行自主分配。創(chuàng)收收入優(yōu)先用于績效工資分配。高等學校通過校企合作、技術服務、社會培訓、自辦企業(yè)等創(chuàng)收凈收入,可按照不低于50%的比例用于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,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。
建立績效工資總量調控機制。高等學?冃ЧべY實行總量管理。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根據省屬高等學校年度分類考核結果,結合高等學校財政撥款、創(chuàng)收收入、發(fā)展需要等情況,合理調控績效工資水平。高等學校執(zhí)行自收自支事業(yè)單位調控線,按基準線的2.3倍確定,限高線按基準線的5倍確定。對績效工資水平超過調控線的高等學校,按有關規(guī)定征繳調節(jié)基金。優(yōu)化績效工資結構。高等學校要根據發(fā)展需要,自主確定基礎性績效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所占比重,逐步加大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,到2020年年底,獎勵性績效工資實際分配總量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占比一般不低于70%。
績效工資分配要向教師、教學傾斜,提高教學工作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比重,有效體現教師課時量和工作績效,加大對教學型名師、教學成果獎的績效激勵力度,完善教授、副教授給本科生上課的約束機制,更好引導教師投入教學。設立教學型教師年度專項獎勵,健全完善教學型教師業(yè)績評價機制,教學業(yè)績考核評價優(yōu)秀的,可給予重點獎勵。落實教師從事科學研究的獎勵績效。加強對科研項目立項、科學技術獎(含人文社科獎)、發(fā)明專利、論文著作、智庫成果和標準制定等科研獎勵管理,突出質量創(chuàng)新導向,合理確定獎勵等次,分類明確獎勵標準,高水平成果可設立單項獎,激發(fā)教師科研工作動力。對高層次人才實行更加靈活的分配方式。鼓勵高等學校對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制、協議工資、項目工資等靈活的分配方式,年薪、協議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,不作為高等學?冃ЧべY控制基數。對不實行年薪制、協議工資制等分配方式的高校,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,將高層次人才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。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。教學科研人員實行工資、科研績效和成果轉化收入三元薪酬結構。成果轉化現金凈收益,以及技術轉讓、作價投資股份等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,不納入學校工資總額基數,給予教師或團隊的收益不低于成果轉化收益總額的70%,不高于95%,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分配。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。對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成果完成人,可按照成果轉化凈收益給予一定獎勵。
完善高等學校主要負責人績效工資分配機制。高等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,按照考核結果分類確定績效工資水平。高等學校年度分類考核優(yōu)秀等次的,最高可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3倍發(fā)放;考核良好等次的,最高可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2倍發(fā)放;考核一般等次的,按不高于本單位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.5倍發(fā)放;考核結果為較差等次的或不定等次等情況,按不高于本單位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倍發(fā)放。建立突出貢獻獎勵制度。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對獲得國家和省重大獎項及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,給予突出貢獻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