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濟南3月25日消息(記者桂園)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近日印發(fā)通知,在全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普遍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,實現拖欠農民工爭議案件“快立、快審、快結”。
通過暢通受理渠道,實現案件“快立”。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,做到有案必立,申請材料齊備的,有條件的地區(qū)可以當場立案。申請材料不齊備的,及時釋明,一次性告知補正要求。
通過優(yōu)化辦案流程,實現案件“快審”。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實行全程優(yōu)先處理,立案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后續(xù)仲裁事項一次性通知當事人。依法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爭議,盡可能與用人單位協商縮短或者取消答辯期,根據案件情況靈活確定舉證期限,用電話、短信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送達仲裁文書,快速進入庭審程序。
通知強調,發(fā)揮制度優(yōu)勢,實現案件“快結”。仲裁機構依法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案件,確保立案后30日內審結,審限可縮短30%-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