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策匯議】國辦力促文件發(fā)布速度 避免文件原地“打轉”
2015-04-30 12:37:00 來源:央廣網
[導讀]國辦專門發(fā)文力促文件發(fā)布速度,要求國務院討論通過文件須在7個工作日內印發(fā),杜絕文件原地"打轉"現象。經濟之聲專欄《央廣財經評論——國策匯議》:任由文件"打轉",效果必然"打折"。
央廣網北京4月30日消息(記者李碩)據經濟之聲《央廣財經評論》報道,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人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:剛剛看到的最新發(fā)的文件,一看發(fā)文的日期是十天半個月前、甚至是幾個月前的!在4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,李克強總理對文件運轉流程提出嚴厲批評:“我們國務院的領導同志常常半夜拿到特急文件立刻就批了,但有些部門、地方的文件卻經常在那里原地‘轉圈’。這種現象必須堅決改變!”
今后,這種情況可能將不復存在了,因為國務院對文件運轉流程立下了特別具體、細致、明確的新規(guī)矩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最新下發(fā)的通知,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文件,無論是擬以國務院或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(fā)的,還是擬以部門名義印發(fā)或聯(lián)合印發(fā)的,都須在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印發(fā);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(xié)調的,須在10個工作日內印發(fā)。
這是國務院首次給文件會簽上了“倒計時”,也是國務院“自我革命”的又一舉措。通知要求,國務院已經通過的政策,會簽時間長,相互推諉、扯皮等現象一律要消除。如果文件不能按照時限出臺,板子就要打在自己身上。
從4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提出明確要求,到文件運轉流程新規(guī)4月28日發(fā)文,用了不到7個工作日的時間;而4月28日發(fā)文到昨天正式公布,只有一天時間。可見,簡政放權、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正在快馬加鞭。
一項政策能不能及時落地,文件能否及時出臺是關鍵。而如果任由文件"打轉",效果則必然"打折"。就像李克強總理所說的,老百姓聽到"一聲靴子響",卻遲遲等不到第二只靴子落下來,再好的好政策都會變成"空中樓閣"。
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辛鳴對目前存在的文件流轉程序繁雜、效率不高、原地“打轉”的深層次原因做出解讀。
他分析,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,可能有兩個方面原因:一方面國務院會議研究通過的文件到了印制程序和簽發(fā)程序的時候,各個部門出現一些庸政懶政、不作為、拖延的情況,這在過去是客觀存在的;另一方面,相關部門可能是按程序辦事情,想做得更加細致,更加穩(wěn)妥,無意之中把時間拉長。如今有了明確規(guī)定,如果各個部門還依然拖延的話,當然就應問責,該打板則打板,該追究責任的就追責。
辛鳴認為,現在國務院已經首先做出了表率,相信上行下效,下邊各級基層政府也會按照這個要求來做,F在需要把過去的運轉模式做認真的清理,分清哪些是必要的,哪些是不必要的,砍掉不必要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要求,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,應當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但是此次國務院通知要求,政府系統(tǒng)與老百姓要同時看到文件,文件只要印發(fā),當天就要上網。財經評論員劉艷認為,這既是政府自我加壓式的表現,同時也對整個科學決策機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她說,一個文件的下發(fā)要經歷醞釀、起草、修改、審核、報批、簽發(fā)等整個一系列的過程,如果不能在前面的環(huán)節(jié)上做到最佳,就很難做到印發(fā)和公開同時進行。這次國務院辦公廳下發(fā)的這個通知,做到了行政文件下發(fā)標準化運行,同時對于公眾及時公開,這是“理性與感性的結合,科學與藝術的結合”。
事實上,各類文件會簽時間過長,運轉流程繁冗、拖沓的問題存在已久,這給政策落地帶來怎樣的影響?劉艷認為,簡政放權是改革的最大難題,就是如何抓好落實文件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政策文件的下發(fā)是為了社會經濟更好發(fā)展,它就必須跟上經濟節(jié)奏。過去的繁文縟節(jié)容易導致政令通暢達不到標準,影響公共服務的效率,導致當文件真的出臺時,可能外部環(huán)境又發(fā)生變化。下一步除了加快文件下發(fā)的速度,還要把行政流程之中所涉及到的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做到標準化、高效化,這應該是未來簡政放權的常態(tài)化工具。我們不僅要追求“速度與激情”,而且要追求“速度與質量”。
編輯:張喬
關鍵詞:國務院;文件發(fā)布速度;審核;報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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