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(wǎng)北京6月9日消息 據(jù)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《新聞和報紙摘要》報道,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(fā)《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》。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為全面掌握我國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情況,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,定于2020年至202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。2020-06-09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>>>

 

  普查對象包括: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,省、市、縣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。普查內(nèi)容包括: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(diào)查與評估,人口、房屋、基礎設施等承災體調(diào)查與評估,歷史災害調(diào)查與評估等。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普查工作人員和對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(guī)定和本次普查的具體要求,如實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數(shù)據(jù)。任何地方、部門、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、瞞報、拒報、遲報,不得偽造、篡改普查數(shù)據(jù)。